2025年6月4日广告设计,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0103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迪原雄贸易有限公司对贵州精瑞广告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称“精瑞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11日作出(2025)黔0103破5号决定书,指定中豪(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精瑞公司管理人,现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一)债权申报地点及期限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10日前广告设计。
2.申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26号富际广场10层H座广告设计。
3.联系人:费福动17785123045、王怡帆 18508506993广告设计。
4.申报须知:按照《债权申报指引》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分配的财产,不再补充分配广告设计。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债权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申报登记表》广告设计。
2.《利息计算表》、《债权发生情况、涉诉情况表》广告设计。
3.债权人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广告设计。
4.《债权申报登记材料清单》及申报债权的相关依据、凭证广告设计。
5.《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广告设计。
6.《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广告设计。
二、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7日14时30分广告设计。
(二)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第六调解室(贵阳市云岩区金仓路52号)广告设计。(若会议时间和地址变更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三)参会须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书、精瑞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广告设计。
附件:
1.(2025)黔0103破5号公告
2.《债权申报指引》
3.《债权申报登记表》、《利息计算表》、《债权发生情况、涉诉情况表》
4.《法定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5.《债权申报登记材料清单》
6.《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7.《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